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解讀
日期:2017/12/27 9:19:25 / 人氣:196
近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出臺了《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項政策的出臺有利于引導和鼓勵企業職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提高職業技能來增強就業能力、提高職業轉換能力,從而預防和減少失業,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和預防失業的功能。《通知》規定: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據測算,此項政策的實施,我市失業保險基金每年發放技能提升補貼將達到3億元左右,大約有23萬企業職工受益。
一、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參保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一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時,屬于企業職工的;二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及以上的;三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不含新型學徒、技師、高級技師、專業技術等級)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二、申領技能提升補貼辦理程序。一是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個人同意可由所在企業集中代為提交申請)。企業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請表》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或企業駐地的區(市)縣就業局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其中,市本級參保人員向市就業局或企業駐地(營業場所)所在的區(市)縣就業局提交申報資料;區(市)縣參保人員向參保地的區(市)縣就業局提交申報資料。三是由就業局采取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通過聯網查詢等方式對職工個人提供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核查,經審核、公示后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至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
三、技能提升補貼發放標準。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2000元。取得本市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資格證書的,初級(五級)補貼標準為1100元;中級(四級)補貼標準為1800元;高級(三級)補貼標準為25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同一等級最多只能享受三次技能提升補貼;已享受高等級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等級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